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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2017-11-02 15:51 刘艳丽 穆棱市民政局

 

一、政务信息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政务信息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采取主动方式公开信息,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务信息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通过浏览穆棱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lshxzb.com/)查阅有关信息。 

五、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公开的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六、政务信息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及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危害国家安全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名称: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穆棱市人民办事中心十三层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0453-8151912 

政务公开工作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53-8151908 

政务公开工作电子箱:mlsmzj@126.com 

穆棱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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