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规划、计划、办法等。
(二)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复核工作,核发城乡低保金有关证件。
(三)负责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五)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从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办城乡低保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编制合计12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2人,机关工勤人员11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12人。
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118378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788.44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减少3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为低保对象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没有请示追加此项资金,所以收入决算较2015年减少33.45%。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114188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297.0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52.00元,住房保障支出51934.64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228858.85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为低保对象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减少,所以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2.63%。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4188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883.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15年持平。车辆保有量1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543.24元,比2015年增加201119.33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职工车改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中。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对低保对象入户核查等工作的使用。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共涉及资金7528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6706万元,省级城乡低保家庭取暖补助资金772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等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支出8380万元(使用2014年852万元滚存结转资金),其中城乡低保金支出7624万元,城乡取暖补贴资金支出7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纳入绩效评价的此次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真实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有效防控了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较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总目标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预期效益。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按照《穆棱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救助,救助对象认定工作严格审查,资金运行、使用规范,充分发挥了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资金使用效益。
市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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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城乡低保金及取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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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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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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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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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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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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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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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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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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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有意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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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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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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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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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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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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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否清晰、细化、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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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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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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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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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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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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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预算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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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际支出÷资金计划投入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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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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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资金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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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到位数÷项目投资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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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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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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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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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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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设定是否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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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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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支出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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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与预算规定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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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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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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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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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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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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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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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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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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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目标实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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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额÷绩效目标设定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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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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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进度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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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工程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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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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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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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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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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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增长额÷项目完工前业务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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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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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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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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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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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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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改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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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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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标群体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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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人数÷受访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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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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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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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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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穆棱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八、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残疾人事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十二、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