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穆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2.组织贯彻落实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有关老龄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3.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组织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4.协调和推动党政各涉老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指导和综合管理。
5.组织、指导全区街镇和社区基层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发展养老、医老、助老等社会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对涉老群团组织、城乡社区基层为老服务机构等老龄事业服务人员的培训。
6.组织、指导各涉老群团组织和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指导涉老群团组织和各部门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7.动员、组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助老解困活动,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组织慰问特困老人和百岁老人。
8.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街镇和社区的老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镇及社区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贯彻落实。
9.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10.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内、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1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2.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合计3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3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穆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576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200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5754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支出530183.48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800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7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5404.7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0000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项目20000元,老年公寓项目15000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2015年一致。原因为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201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1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2015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度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老年公寓事务管理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0000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满意程度指标均为满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老年公寓事务管理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老年公寓事务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 100分。无发现任何问题。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核表
项目名称:老年公寓事务管理费
序号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1 |
质量指标 |
30 |
2 |
时效招标 |
25 |
3 |
社会效益指标 |
25 |
4 |
服务满意程度指标 |
2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穆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